尋烏縣煙草專賣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編制。本報告內容包括概述、主動公開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和不予公開信息情況、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情況、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尋烏縣煙草專賣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尋烏縣長安大道,郵編:342200,聯系電話:0797-2842975)。
一、概述
2012年,尋烏縣煙草專賣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精神,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強化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完善公開形式,拓寬公開內容,切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取得一定成效。
(一)組織領導情況
為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尋烏煙草專賣局調整了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切實保證了信息公開領導力量。明確職能,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做好信息審查、實時更新和網絡維護,加強管理和監(jiān)督,按照“統(tǒng)一管理、分級負責、合力共建、資源共享”的原則,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二)機制完善情況
縣局每半年召開一次機關信息公開工作調度會議,要求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把信息公開作為本部門一項日常工作抓實抓好。根據《條例》規(guī)定,按照《尋烏煙草專賣局信息公開指南》、《尋烏煙草專賣局信息公開目錄》、《尋烏煙草專賣局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等制度規(guī)范要求,縣局結合單位實際,建立健全了信息公開機制,明確了信息公開的范圍、方式、程序,并對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工作考核、監(jiān)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同時對信息公開必須遵循的原則、內容形式、責任追究等作出具體規(guī)定。
(三)學習培訓情況
縣局將信息公開作為專題調研課題之一,縣局領導班子成員深入了解辦事公開民主管理現狀,分析當前制約辦事公開民主管理的癥結,著力加強企業(yè)基礎管理,努力提升信息公開工作上水平。不斷強化隊伍建設,定期組織開展集中培訓,詳細講解《條例》內容和意義、編制公開指南和目錄的有關要求和軟件使用方法,講解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和省、市局(公司)的有關制度,有效地提高了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增強了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意識。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數量
為滿足信息公開工作的需要,尋烏煙草專賣局對機關各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獲取的信息進行了梳理和編目,截至2012年底,本年度在政府網公開信息100條,環(huán)比增長了10%,累計公開信息377條。
全年在市級以上媒體(含行業(yè)報刊、金葉專版)公開信息118條,其中省局煙草信息11條,贛南煙草信息6條。
(二)公開的形式
縣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類別主要包括機構職能、政策法規(guī)、業(yè)務工作、規(guī)劃計劃、文化動態(tài)、行政許可、辦事指南、等多個類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專欄查閱尋烏縣煙草專賣局(分公司)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通過“依申請公開”欄目,公眾可向本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同時,縣局還借助中國煙草在線網站、中國煙草資訊網、東方煙草網、國家局外部網站及贛州煙草主板的金葉專刊,向社會公眾傳遞企業(yè)動態(tài)。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
2012年,尋烏煙草專賣局未收到信息公開申請。
四、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2年,尋烏煙草專賣局沒有因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或減免費用情況。
五、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2年,尋烏煙草專賣局沒有因信息公開而被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六、存在問題
2012年,尋烏煙草專賣局信息公開工作在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信息公開工作與社會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信息公開意識不夠;二是主動公開信息內容有待進一步充實,公開信息的范圍有待進一步擴大,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工作人員經驗不足,信息公開培訓工作有待進一步提高。
七、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方向
2013年,尋烏煙草專賣局將繼續(xù)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以改正,努力推動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是進一步加強領導,完善職能。嚴格落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確保實現領導到位、人員明確、制度完備、工作長效。
二是提高信息公開工作質量。梳理局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獲取的信息,進一步充實、豐富信息公開內容和擴大公開范圍,在確保《信息公開目錄》更新常態(tài)化的同時,突出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把群眾最關心、反應最強烈的事項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
三是加強教育培訓。嚴格按照《條例》要求,制定信息公開工作教育培訓計劃,定期組織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知識的培訓,強化人員業(yè)務技能學習,全面提高有關人員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完善相關機制。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機制,規(guī)范信息發(fā)布審批和保密審查機制,完善信息發(fā)布的責任追究制,按照“誰發(fā)布,誰負責”的要求,確保不出現違法、違規(guī)信息。
五是加大考核力度。制定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考核內容涵蓋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繼續(xù)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績效評估考核,定期通報考核結果,對工作成效顯著的予以表揚,對工作進展遲緩的督促其及時改進。
尋烏縣煙草專賣局
2013年3月14日